时间:2024-05-29 浏览:11
根据《浙江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财审经责〔2021〕95号)和学校《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湖职院[2023]18号)相关文件精神,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处成立审计组,于2024年5月27日起对潘百翔等7位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包括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与执行、预算管理、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
在审计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审计组联系。
联系电话:0572-2367035
电子邮件:sjc@huvtc.edu.cn
审计处
2024年5月27日
附:审计对象与审计期间
序号 | 姓名 | 审计岗位 | 审计期间 |
1 | 潘百翔 | 科技与服务地方处处长 | 2022.11-2024.04 |
2 | 谢 飞 | 学生工作部部长、人武部部长、学生处处长 | 2021.04-2024.04 |
3 | 周柏清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 2022.11-2024.04 |
4 | 姚应祥 | 校工会副主席 | 2022.11-2024.04 |
5 | 汪 洋 | 建筑工程学院院长 | 2021.04-2024.04 |
6 | 陈时华 | 信息工程与物联网学院院长 | 2021.04-2024.04 |
7 | 刘青春 | 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2022.11-2024.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