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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文件
湖职院委办〔2025〕6号
关于印发学校《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规定》
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部门: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规定》已经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5年5月29日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规定
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规范管理,履职尽责,推进工作,加强监督和问责,根据《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精神和省委、市委、省委教育工委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重要事项请示报告是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体现,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补充和延伸。
第二条 分管条线校领导和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按各自职责分别是请示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要工作部署。
(二)重要交流活动,包括重要的国(境)内外交流活动,以学校名义主办或承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来宾(市直部门、区县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其他高校副校级及以上领导、知名专家、知名社会人士和知名校友等)接待。
(三)重要舆情,包括网络等各类媒体涉及学校工作和学校师生的重要情况。
(四)重大突发事件:
1.涉及师生人身安全的偶发突发事件,包括学生离校出走、集体冲突、校内外意外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等情况;
2.与学校或师生相关的刑事、治安案件;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等);
4.重大教学事故;
5.其它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及校园稳定、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重大情况。
(五)重大成绩。获上级部门的表扬或嘉奖;师生员工获得的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奖项。
(六)中层以上干部外出报告(请假)。
(七)需要校内多个单位协调进行的重要工作。
(八)其他情况。不属于上述范围,但认为有必要上报的情况和问题等。
第四条 请示报告按照职责分工、业务归口的原则,逐级请示报告、分级按职负责,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二级单位负责人向分管条线校领导请示汇报,分管条线校领导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向党委书记、校长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向分管条线校领导请示报告的同时,应第一时间向党委书记、校长报告。
第五条各二级学院向学校请示问题,一般应先会同职能部门提出意见。确需学校解决的问题,职能部门要事先研究,提出具体意见,然后送办公室转呈。
第六条 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紧急事项,可首先采取电话、电传、口头汇报等形式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续报相关情况。事后须按程序补报书面材料。
第七条 中层以上干部外出报告(请假)程序。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外出的,向党委书记、校长履行报告(请假)手续;党委书记、校长外出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办公室负责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党委书记或校长外出的随行人员,应确定一名同志负责填报所有随行人员,按正常流程履行外出报告(请假)手续。
(二)中层干部工作日及节假日因公离开湖州市域范围的,应按有关要求履行外出报告(请假)手续。
1.中层正职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副职,下同)因公外出报告(请假),严格执行分管条线校领导前置审核把关、学校主要领导审批的原则。
(1)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
根据会议(培训)内容,向分管条线校领导汇报后,通过钉钉履行请假手续。
(2)参加非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等
应邀参加非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比赛或评审(担任裁判或评委),须与专业群建设或个人研究领域密切相关。向分管条线校领导汇报后,通过钉钉履行请假手续。
(3)外出调研
非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出调研,须提前制定调研方案,明确调研内容、目的地、行程和参加人员,并向分管条线校领导汇报,分管条线校领导审核把关后向主要领导汇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再通过钉钉履行请假手续。
外出调研目的地原则上应为周边城市,1-2天往返。
确因工作需要,拟前往其它目的地调研的,须由校领导带队,并严格控制同行人员的规模、结构(须与调研内容密切相关)。
(4)其它因公外出
赴上级部门、相关学会(协会)、省级及以上媒体等对接工作,或看望实习实训学生等,向分管条线校领导汇报后,通过钉钉履行请假手续。
2.中层副职干部因公外出报告(请假),严格执行二级单位负责人前置审核把关、分管条线校领导审批的原则。涉及外出调研的,参照中层正职干部相关条款执行。
3.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职能部门正职、副职)原则上不得同时外出。确需同时外出的,应事先说明理由,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再通过钉钉履行请假手续。
4.中层干部外出前,应妥善安排好外出期间的相关工作。若中层正职干部外出的,外出期间应指定1名临时负责人。
5.中层干部外出期间,如遇学校召开重要会议(举行相关重要活动),须确定代会干部,并告知承办部门;如遇平安校园值班,应在出行前确定好代班干部,并报办公室备案。
(三)中层干部工作日因私离开湖州市域范围的,应通过钉钉履行请假手续,并写明事由、目的地和离湖、返湖时间。
(四)中层干部节假日因私离开湖州市域范围的,应通过钉钉履行报备手续,并写明事由、目的地和离湖、返湖时间。
(五)未按有关要求履行外出报告(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增加)行程,或外出(请假)期间无故失去联系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条 重要来宾来校报备要求。
重要来宾来校,负责联系或接待的二级单位应提前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同时向办公室报备,由办公室协调学校领导接待或陪同。
第九条办公室负责请示报告制度落实,纪委办公室负责制度落实的监督问责。对于违反请示报告制度的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第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中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承担。原学校《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湖职院委办〔2023〕8号)同时废止。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25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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