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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湖职院〔2025〕5号
关于印发学校《横向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横向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3月24日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横向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根据《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2019〕26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21 号)、《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知》(浙委办发〔2018〕4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横向科研项目是指除纵向科研项目以外,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学术团队及个人委托我校(或与我校合作)研究开发的项目,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买卖、承揽等合同方式取得的项目,以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与境外企业、自然人的合作项目等。
第三条 对于承担各类非依托单位纵向科研任务,经费的使用按照原纵向科研任务经费管理办法执行,项目性质可认定为横向项目。学校鼓励各二级学院开展各类校地合作项目,计入各二级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专项考核指标。
第四条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为学校收入,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并按照“自主规范”原则,实行有别于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方式,按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并执行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横向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要按照合同约定及经费预算,合理、规范使用项目经费,自觉接受经费督查,确保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六条科技与服务地方处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预算管理、合同管理、结题管理,配合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纪委办公室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所在的二级学院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实施过程管理和经费管理,并提供人力、物力等支持,建立横向科研项目的过程性档案。(行政管理人员主持横向科研项目可根据专业方向选择二级学院或由科技与服务地方处直接管理)
第八条计划财务处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审批报销,协助科技与服务地方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监督经费使用情况,严把经费支出报销关,指导、督促项目负责人合理规范使用经费。
第九条审计处根据审计有关法规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审计监督,必要时对经费使用进行专项审计。
第三章 合同管理
第十条 学校提供服务合同、技术开发(合作)合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等合同模板,也可由委托方提供合同模板。横向科研项目合同书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第十一条签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前,项目负责人须准备横向科研项目登记表、合同草案、经费预算表等(一式三份),递交二级学院初审、科技与服务地方处审批(合同金额超过50万的项目,需经分管校领导审批),按照学校《合同管理办法》签订正式合同,
第十二条签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应充分了解合作单位的法人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情况。在项目实施中需要第三方合作或协作的,原则上须在合同中事先约定,并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合同经双方签订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项目负责人必须全面履行职责,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相关财经纪律,维护学校声誉和教师形象,按期完成合同约定,违约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横向科研项目完成备案手续后,由计划财务处开具发票,同时项目经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汇至学校账户。
第十五条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定项目研究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并按期完成。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研究内容、完成时间等不得随意变更。对于实施过程中,因故需要变更或终止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与委托方协商,并签订项目补充协议、变更协议或终止协议,报科技与服务地方处审批。
第十六条横向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并办理结题手续。结题验收材料包括:委托(合作)方出具验收意见,结题报告书、经费使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复印件或原件一式一份(并提供电子稿),经科技与服务地方处初审、专家鉴定、公示等程序后,发文结题。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应用于与项目科研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合理支出,一般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激励费、外协费、管理费等。
劳务费主要用于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社会保险补助等;激励费主要用于参与项目研究的校内在职教职工的劳务性费用支出,不纳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额,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外协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由于研制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支付给项目以外单位的研究费用。
第十八条项目负责人应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表,其中外协费、设备费一般不超过总经费的60%。项目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经费预算,填写经费预算调整表经科技与服务地方处审批,并报计划财务处备案。原则上外协费、设备费不作调整。
第十九条经费报销按照学校《经费支出与审批管理实施细则》和财务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横向科研项目暂不收取管理费(仅扣除增值税和印花税),对以学校名义招标的横向项目,需签订承诺书,学校按照8%收取管理费。
第二十一条经费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可以支出总额的80%,结题以后支出剩余的20%。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未全部到账的,可按照到账比例进行报销。
第二十二条 横向科研活动中的差旅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按省市和学校财务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三条 简化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采购管理流程,设备、耗材等需要采购的按合同的约定方式自行采购,若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应签订补充合同明确。项目负责人对采购事项负责。
第二十四条 凡使用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除项目合同有产权归属约定以外,均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应当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若合同约定横向科研项目的设备产权归属委托方的,购置后报科技与服务地方处审核备案,不在学校办理固定资产登记。购置设备的验收工作由委托方负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科技与服务地方处承担。本办法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原学校《横向课题管理办法》(湖职院办〔2021〕24号)同时废止。
附件: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
附件
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姓名 | 学院/部门 | |||
项目名称 | ||||
经费类别 | 横向项目经费 | |||
经费构成 | 总经费(元)( )= 项目经费 ( ) + 配套经费 ( ) | |||
预算开支构成 | 开支科目 | 预算金额(元) | ||
一、直接费用 | ||||
设备费 | 采购设备清单、采购单位、设备所有权在合同中约定。 | |||
业务费 | 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 |||
劳务费 | 1.劳务费: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的劳务性费用。 2.专家咨询费。 | |||
外协费 | 第三方合作研发费用,不超过总经费的60%。 | |||
二、间接费用 | ||||
增值税和印花税等按有关政策代扣,横向科研项目不收取管理费,仅对学校名义招标的横向科研项目,收取8%。 | ||||
(2) 激励费 | 参与项目研究的校内在职教职工的劳务性费用支出。 | |||
合 计 |
甲方负责人(代表)签字: 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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